小区内广告收益到底归物业吗?
在当今的小区生活中,我们不难发现,小区的电梯里、公告栏上、甚至是停车场出入口等地方,都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广告,这些广告带来了一定的收益,那么问题来了,小区内广告收益到底归物业吗?
从法律层面来看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、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,属于业主共有,小区内用于投放广告的区域,如电梯间、公共通道等,通常都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,这就意味着,这些公共区域所产生的广告收益本质上是属于全体业主的,而并非归物业所有。
物业在小区中扮演的是服务者的角色,其主要职责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,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、养护、管理,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,虽然物业在广告招商等过程中可能付出了一定的人力和精力,但这并不足以使其成为广告收益的所有者。
然而在实际情况中,很多小区的业主对于小区内广告收益的归属并不清楚,而部分物业也没有将这部分收益进行公开透明的管理,有些物业会直接将广告收益纳入自己的收入,用于弥补物业费的不足或者其他开支,却没有告知业主,这其实是对业主权益的一种侵害。
对于小区内广告收益,合理的做法应该是,物业在征得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后,进行广告招商等事宜,所获得的广告收益应当单独列账,扣除必要的成本(如广告管理费用等)后,剩余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,这部分收益可以用于补充小区的专项维修资金,或者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进行其他合理的使用。
小区内广告收益并不归物业所有,而是属于全体业主,业主们应该增强自身的权益意识,积极了解小区公共区域的收益情况,要求物业公开透明地管理广告收益;物业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,正确处理好广告收益的归属问题,切实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,共同营造一个和谐、公平的小区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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